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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承担全州卫生监督规划的具体实施,对下级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培训、指导和监督;
2、负责州直管单位的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、初申、上报和批准发放等具体工作;
3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、咨询,组织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执法检查,及时收集、整理、分析上报各种卫生监督抽检结果、统计资料和工作信息;
4、负责管理投诉、举报、法律咨询,全州卫生监督工作稽查,组织跨县市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;
5、依据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健康相关产品的各类新、改、扩、建工程的设计进行卫生审查;
6、对县及县以上各类医疗机构、采供血机构、母婴保健机构的执业许可进行审批发证及监督管理;并承担受理医疗事故、医疗纠纷的投诉及处理;
7、对医师、护士及其它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许可进行审查;
8、负责直管单位的预防性卫生监督,审查发放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;
9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卫生监督工作任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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